從(cong) 2023年6月1日開始,又有新一批環保法律法規環境規範和標準開始實施,一起來看↓
1、《鑄造工業(ye) 大氣汙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》(HJ 1292—2023)
為(wei) 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》,防治環境汙染,改善生態環境質量,推動鑄造工業(ye) 大氣汙染防治技術進步,製定本標準。本標準提出了鑄造工業(ye) 的大氣汙染防治可行技術。企業(ye) 結合自身實際情況,可選擇本標準提出的大氣汙染防治可行技術,也可采用其他適用的大氣汙染防治治理技術。本標準的附錄A 為(wei) 資料性附錄。本標準為(wei) 首次發布。本標準自2023年6月1日起實施。
2、《農(nong) 藥製造工業(ye) 汙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》(HJ 1293—2023)
為(wei) 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(ti) 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汙染防治法》等法律,防治環境汙染,改善生態環境質量,推動農(nong) 藥製造工業(ye) 汙染防治技術進步,製定本標準。本標準提出了農(nong) 藥製造工業(ye) 的廢水、廢氣、固體(ti) 廢物和噪聲汙染防治可行技術。本標準的附錄A——附錄C 為(wei) 資料性附錄。本標準為(wei) 首次發布。本標準自2023年6月1日起實施。
3、《六氟化鈾運輸容器》(GB/T 42343—2023)
為(wei) 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汙染防治法》和《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》,防治放射性汙染,保障人體(ti) 健康,保護環境,規範用於(yu) 運輸的六氟化鈾容器的安全管理,製定本標準。本標準規定了運輸0.1 kg 或以上六氟化鈾容器的設計、製造和使用,閥門保護裝置、閥門和堵頭的製造和使用以及容器的裝運要求。本標準修改采用國際標準化組織ISO 7195:2020 Nuclear energy — Packagings for the transport of uranium hexafluoride (UF6)《核能-六氟化鈾(UF6)的運輸包裝》。本標準結構與(yu) ISO 7195:2020 保持一致,本標準規定的用於(yu) 運輸的六氟化鈾容器安全要求、性能要求與(yu) ISO 7195:2020 保持一致,境外按照ISO 7195 設計和製造的用於(yu) 運輸的六氟化鈾容器可視同滿足本標準安全技術要求。本標準與(yu) ISO 7195:2020 相比,技術內(nei) 容做了適當修改。本標準的附錄A——附錄H 為(wei) 資料性附錄。本標準為(wei) 首次發布。本標準自2023年6月1日起實施。
4、《放射性固體(ti) 廢物近地表處置場輻射環境監測要求》 (GB/T 15950—2023代替GB/T 15950—1995)
為(wei) 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汙染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(guan) 規定,保護環境,保障人體(ti) 健康,製定本標準。本標準規定了放射性固體(ti) 廢物近地表處置場不同階段輻射環境監測的目的、內(nei) 容和要求。本標準是對《低、中水平放射性廢物近地表處置場環境輻射監測的一般要求》(GB/T 15950—1995)的修訂。本標準首次發布於(yu) 1995 年,原標準起草單位為(wei) 中核集團核工業(ye) 標準化研究所。本次為(wei) 第1 次修訂。本次修訂的主要內(nei) 容:標準名稱修改為(wei) 《放射性固體(ti) 廢物近地表處置場輻射環境監測要求》;增加了“前言”、“輻射環境本底初步調查”、“環境監測大綱”和“被動監護期的監測”等內(nei) 容;在術語中給出“近地表處置場”、“調查水平”、“報告水平”和“主動監護期”的定義(yi) ;將放射性固體(ti) 廢物近地表處置場的輻射環境監測分為(wei) “運行前階段”、“運行階段”和“關(guan) 閉後階段”三個(ge) 階段,並詳細補充了相關(guan) 要求;在第5 章和第6 章分別增加了運行前階段和運行階段輻射環境監測方案表。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,《低、中水平放射性廢物近地表處置場環境輻射監測的一般要求》(GB/T 15950—1995)廢止。本標準自2023年6月1日起實施。
5、《水質 6種苯氧羧酸類除草劑和麥草畏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》(HJ 1267—2022)
為(wei) 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》,防治生態環境汙染,改善生態環境質量,規範水中苯氧羧酸類除草劑和麥草畏的測定方法,製定本標準。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地表水、地下水、生活汙水、工業(ye) 廢水和海水中 6 種苯氧羧酸類除草劑和麥草畏的高效液相色譜法。本標準的附錄A 為(wei) 規範性附錄,附錄B 和附錄C 為(wei) 資料性附錄。本標準為(wei) 首次發布。本標準自2023年6月15日起實施。
6、《水質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測定 液相色譜-原子熒光法》(HJ 1268—2022)
為(wei) 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》,防治生態環境汙染,改善生態環境質量,規範水中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測定方法,製定本標準。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地表水、地下水、生活汙水、工業(ye) 廢水和海水中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液相色譜-原子熒光法。本標準的附錄A 為(wei) 規範性附錄。本標準為(wei) 首次發布。本標準自2023年6月15日起實施。
7、《土壤和沉積物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測定 吹掃捕集/氣相色譜-冷原子熒光光譜法》(HJ 1269—2022)
為(wei) 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汙染防治法》,防治生態環境汙染,改善生態環境質量,規範土壤和沉積物中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測定方法,製定本標準。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土壤和沉積物中甲基汞和乙基汞的吹掃捕集/氣相色譜-冷原子熒光光譜法。本標準的附錄A 為(wei) 規範性附錄,附錄B 為(wei) 資料性附錄。本標準為(wei) 首次發布。本標準自2023年6月15日起實施。
8、《環境空氣 26 種多溴二苯醚的測定 高分辨氣相色譜-高分辨質譜法》(HJ 1270—2022)
為(wei) 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》,防治生態環境汙染,改善生態環境質量,規範環境空氣中多溴二苯醚的測定方法,製定本標準。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環境空氣中26 種多溴二苯醚的高分辨氣相色譜-高分辨質譜法。本標準的附錄A、附錄C——附錄E 為(wei) 資料性附錄,附錄B 為(wei) 規範性附錄。本標準為(wei) 首次發布。本標準自2023年6月15日起實施。
9、《環境空氣 顆粒物中甲酸、乙酸和乙二酸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》(HJ 1271—2022)
為(wei) 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》,防治生態環境汙染,改善生態環境質量,規範環境空氣顆粒物中甲酸、乙酸和乙二酸的測定方法,製定本標準。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環境空氣顆粒物中甲酸、乙酸和乙二酸的離子色譜法。本標準的附錄A 為(wei) 規範性附錄,附錄B 和附錄C 為(wei) 資料性附錄。本標準為(wei) 首次發布。本標準自2023年6月15日起實施。
文章來源:環保在線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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